各实验教学相关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{2018}82号)有关要求,各学院需按年度报送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。此项工作任务重、时间紧,望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认真填报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二、报送方式
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附件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已上传,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填报。
三、报送时间
截止2019年12月25日之前上报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李彩洁
四、上报形式
纸质版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,电子版发送至863773122@qq.com
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
2019年11月21日